辽宁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开展开放型区域产教融合实训平台建设工作的通知
辽教办〔2022〕244号
各有关高等学校:
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在辽宁考察时的重要讲话精神,贯彻落实全国职业教育大会精神,落实部省共建职业教育创新发展高地任务要求,按照省委省政府的部署安排,依托辽宁工业基础优势,在企业、园区建设一批职业教育产教融合实训基地,实现产教供需精准对接,不断提升职业教育服务辽宁振兴发展能力。经研究,决定开展开放型区域产教融合实训平台建设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建设目标
围绕辽宁产业发展对职业教育的实际需求,以及技术技能人才培养过程中的实际问题,坚持目标导向、问题导向、需求导向,围绕结构调整“三篇大文章”和“数字辽宁、智造强省”建设,紧密对接辽宁重点产业链条,按照“政府统筹、数字赋能、校企共建、多元参与、市场运作、开放融合”的建设思路,探索实施“1+N+X”建设模式,开展开放型区域产教融合实训平台建设,组建1个省级实训运行服务管理中心,统筹协调实训教育资源;依托省内头部企业,聚焦产业前沿,在企业厂区、工业园区,校企共建N个集实践教学、社会培训、真实生产、技术服务、技能大赛、技能鉴定等多功能于一体的产教融合实训基地;由头部企业整合产业链条相关企业,开发X个实习岗位,更好满足职业院校岗位实习需求。
到2023年底,开放型区域产教融合实训平台初具雏形,完成省级实训运行服务管理中心组建工作,建设产教融合实训基地5个左右;到2024年底,建设产教融合实训基地25个左右,每年实训规模(含院校学生及社会培训学员)不少于5万人次。
二、建设要求
(一)做好顶层设计,加强统筹考核
依托高水平高职院校组建专班,成立省级实训运行服务管理中心,负责统筹协调全省产教融合实训基地,推动学校与基地双方有效对接;搭建开发信息服务管理系统,充分利用信息技术手段,实现基地产出效益最大化;做好各基地绩效考核,制定奖补标准,建立产出导向的评价机制和退出机制。
(二)明确产业方向,科学合理布局
紧密围绕结构调整“三篇大文章”和“数字辽宁、智造强省”“一圈一带两区”建设需求,充分发挥职业院校专业优势特色,对接辽宁重点产业链条和主导产业,结合区域产业结构布局、行业企业和职业教育资源聚集等实际,科学合理布局,联合企业共建产教融合实训基地,辐射带动区域职业教育和产业发展。
(三)加强基地建设,完善配套设施
基地要充分依托企业原有土地规划、已有生产基础和生产资源,整合建设具备生产、研发、实训、教学、管理的相应空间。企业能够提供网格化管理的生活条件,配套与建设规模相适应的公寓、食堂、交通等生活服务设施。基地每年要投入固定经费,用于更新生产和实训设备。新购置设备设施要考虑通用性,满足实训和人才培养需要;要考虑实用性,满足生产条件和企业技术服务需要;要考虑先进性,设备要具备精密生产、高端服务功能,满足企业转型升级需要。
(四)组建专门团队,做强师资队伍
基地要组建熟悉职业教育的专门管理团队,配备项目管理、项目运营、安全生产、学生管理、实训教学等服务管理人员;深入开展校企人员双向交流,遴选、聘任行业企业专家、技术能手和职业院校优秀教师,打造师德高尚、能力突出、业务精湛、专兼职结合的高水平实训师资团队。
(五)创新实训内涵,实现产训一体
聚焦产业数字化和数字化产业,开展实习实训、真实生产、社会培训等工作。按照企业真实生产环境,以岗位标准为出发点,针对不同岗位的复杂程度、技术技能的不同要求,打造生产场景真实、产业特色突出、工学协同并举的可教学化的高水平实训项目,鼓励开发与实际场景一致的先进虚拟仿真实训系统。通过购买、合作等方式,积极引进、转化国内外先进的实训项目。
(六)校企共建共管,建立长效机制
基地采取混合所有制、股份制模式建设运行,校企共建共管、产权清晰、权责明确。基地按照市场化运作,建立科学规范、高效有序、充满活力的市场化管理运营机制,持续加强基地建设,提升服务管理水平,通过自身优势,吸引企业和院校购买服务。基地可利用自身资源对外开展生产销售、专利转让、技术服务、技能实训、职业培训、技能鉴定,以及承办技能大赛、开发职业技能等级认定证书及企业证书等活动。
(七)深挖企业岗位,实现精准对接
基地要充分发挥头部企业优势,深挖产业链条上、下游企业岗位资源,以岗位标准为出发点,以学生岗位胜任能力为落脚点,为企业精准输送高质量技术技能人才,推进产业用人需求与职业院校的人才培养实现有效对接,实现“1+N+X”产教融合新模式的有序开展,满足企业岗位对学生知识、能力、素养的需求。
三、申报范围
省内开展职业教育高等学校。
四、有关要求
1.基地需由开展职业教育高等学校与相关行业头部企业共同申报。
2.基地建设方案需进行科学、充分、详实论证,确保建设方案可操作性。
3.请于2022年9月25日前将申报材料(申报书、佐证材料)发送至邮箱zcc1.sjyt@ln.gov.cn。
联系人:林圣栋,联系电话:13889453927
辽宁省教育厅办公室
2022年9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