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职院学生社团指导教师工作职责(试行)
指导教师工作是学生社团正规化建设的必备条件,是对全院学生开展素质教育的一个重要手段。为进一步加强我院社团工作,充分调动教师的积极性与参与热情,发挥第二课堂育人作用,特针对我院社团指导教师的相关工作提出以下要求:
1、遵守和贯彻学院的指导方针,组织和开展健康有益、丰富多彩的社团活动。
2、努力营造社团和谐发展的良好氛围,不断增强社团学生的团队意识,增进社团的凝聚力。
3、指导学生社团发展、社务运作、活动规划、专业研习、改选交接等事项。
4、熟悉、掌握社团学生的思想动态、人际交往,引导社团健康发展。
5、通过指导和帮带,提高社团学生的综合素质,培养出一批有思想、有抱负、善组织、善创新、肯奉献的学生干部。
6、促进社团积极参与校园文化的推进和校园精神文明的建设工作。
7、指导教师每个月要参与指导一到两次社团训练或活动。
8、出席社团指导老师会议。
9、督促、指导学生社团参加校内外各项活动。
10、鼓励带动学生参加校内及省、市级的各项比赛。
11、校外重大活动,指导老师应随队指导。
12、指导每学期末的社团成员评价和社团成员更新等工作。
高职院团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