鞍师高职院学字[2012]4号
关于鞍山师范学院高等职业技术学院2012届毕业生离校的通知
各系(部):
当前,2012届毕业生离校在即。为确保毕业生安全、文明、顺利、愉快、温暖离校,维护校园稳定, 现就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2012届毕业生的离校教育
1. 要教育毕业生文明离校。各系要切实加强毕业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并按照学校相关文件的要求,积极组织各种形式的毕业生思想政治教育活动。要引导广大毕业生树立爱国、爱校的良好风尚,维护稳定,确保安全,使广大毕业生真正体现新时代大学生的良好风貌,广大党员和学生干部要起模范带头作用。
2. 要组织毕业生安全离校。要进一步增强毕业生安全防范意识教育,保持警钟长鸣,预防和杜绝安全事故的发生,确保毕业生平安离校。要教育毕业生增强自我保护意识,注意择业就业安全并正确面对求职中的挫折;教育毕业生外出活动时注意交通、财产和人身安全;教育毕业生正确处理因人际关系导致的心理紧张,情绪压抑等问题,及时进行情绪疏通,积极与师长同学交流,保持平和的心态。
3. 加强对毕业生离校工作的组织领导。要高度重视毕业生离校期间的安全稳定工作,加强毕业生安全教育,确保毕业生安全离校、文明离校。各系要根据学生教育管理部的毕业生离校工作方案,健全组织机构,形成系主任牵头,系书记、辅导员、班导师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各系要及时排查毕业生离校期间的不稳定因素,及时讲清政策,主动化解矛盾;辅导员要深入学生公寓值班,掌握学生思想动态;要及时了解毕业生思想动态,帮助毕业生解决实际困难,营造浓厚热烈的文明离校氛围。
除了加强对毕业生的安全教育外,各系还要加强对2010级和2011级学生的日常教育和管理。
二、 日程安排:
(1)7月4日学生返校。
(2)7月5日发放毕业证、户口迁移证、报到证等。
(3)7月4—7月5日办理离校手续。
(4)7月6日为毕业生离校时间。
三、相关部门离校手续的办理:
为了减少相应手续,缓解办理离校手续时的拥挤,请同学们务必按照有关部门的时间安排,以学院或班级为单位到有关部门办完相应的离校手续:
办理上述手续时,以相应部门在离校通知书上盖章为凭证。若有欠费或公物损坏遗失等需交纳赔款的同学,请到财务处付清费用,以交款凭证办理相应手续。
具体日程安排见附件(有变化,请仔细阅读)
鞍山师范学院高等职业技术学院
二零一二年六月二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