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鞍山市定点医疗机构如何就医?
参保学生需持医保卡就医,在医院用医保卡结算费用。如用现金结算,费用不能报销。
若住院时无卡,3个工作日内持住院通知单(或押金收据)、参保人身份证(或户口薄)原件和复印件,1张1寸近期彩色照片,代理人的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到居民医保中心(铁西劳动大厦3楼)办理加急医保卡。医保卡办理后立即交给所住医院住院处。
若门诊就医时无卡,持当日门诊挂号单、参保人身份证原件、复印件和1张1寸彩色照片、代理人的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到市居民医保中心办理加急医保卡。
二、生源地(户口所在地)如何就医?
家住外地的参保大学生在寒暑假期间,可在家庭所在地市级及以下公立医疗机构就医,符合规定的医疗费用,由个人全额垫付,出院后3个月内持以下资料到铁西劳动大厦三楼居民医保中心报销。
①医保卡;
②全套住院病历复印件(加盖医院病案室公章/病历复印专用章,全套病历含住院病历首页、入院记录、出院记录、手术记录、长期和临时医嘱单、病理报告单、相关辅助检查报告单、检验化验报告单等),生育的需提供准生证复印件,死亡的其家属需要提供死亡证明复印件;
③住院费用汇总清单原件(加盖医院费用明细专用章/财务章)、费用收据原件(加盖医院财务章);
④患者本人身份证、鞍山银行银行卡(卡号清晰)、代理人身份证三样正面复印在一张A4纸上;
⑤本人户口簿及学生证复印件、学校证明(证明家住外地及外出事由)。
三、生源地(户口所在地)转诊如何办理?
因病情需转往家庭所在地市级以上公立医疗机构就医的,应由原就医医疗机构开具转院证明,并经市居民医保中心备案后,可转往家庭所在地市级以上公立医疗机构就医。
因病情需转往家庭所在地以外的医疗机构就医的,应由原就医医疗机构开具转院证明,并经市居民医保中心备案,发生的医疗费按转外地就医有关规定执行。
居民医保参保咨询电话:0412-8513308
居民医保就医咨询电话:0412-2258823
大病参保报销电话:0412-55346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