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系部:
为配合辽宁省教育厅做好2016年国家公派高级研究学者及访问学者的申报受理工作,现将辽教办发[2015]203号《辽宁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组织开展2016年国家公派高级研究学者及访问学者(含博士后)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转发给你们,并结合我校实际将具体事宜通知如下:
一、基本原则及重点支持领域:
二、申报类别、申报和选派条件、评选方法、资助留学期限及派出方式
三、申报时间、办法和程序
请各教学单位结合本单位对人才培养的实际需要和长远规划选拔拟派出人员,以院(部)为单位将《院(部)报名表》纸质版于2016年1月11上午9点前上报至办公室,由学院统计排序后上报国际交流合作处,国际交流合作处将根据上报情况进行排序。2016年1月15日之前,国际交流合作处将组织相关人员完成网上申报及材料准备工作并统一上报辽宁省教育厅。
附件1:《辽宁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组织开展 2016年国家公派高级研究学者及访问学者 (含博士后)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
联系人:刘丹
联系电话:8420440
附件.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