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6号附件 鞍山师范学院大学生创新创业实践学分认定与管理办法 (专科)
发布时间:2021-05-31
附件:
鞍山师范学院高职院创新创业学分认定标准
(一)创新创业、职业技能竞赛
表1 创新创业竞赛学分认定标准
考核内容及标准 |
分值 |
备注 |
参加国家级A类竞赛(部委主办) (含国际级) |
一等奖(及以上) |
6 |
1.个人获奖按等级计分,集体获奖按乘0.7系数计算; 2.同一比赛参加不同级别只取最高分值,不累计。 |
二等奖 |
5 |
三等奖 |
4 |
参加国家级B类竞赛(经教育厅比赛后推荐的国家级协会/学会全国赛) |
一等奖(及以上) |
4 |
二等奖 |
3 |
三等奖 |
2 |
参加教育厅(国家级学会/协会)竞赛 |
一等奖(及以上) |
3 |
二等奖 |
2 |
三等奖 |
1 |
参加省级学会/协会(国家级学会/协会举办的省级选拔赛) |
一等奖(及以上) |
2 |
二等奖 |
1 |
三等奖 |
0.5 |
市级 |
一等奖 |
1 |
二、三等奖 |
0.5 |
校级(学校批准的) |
一等奖 |
0.5 |
(二)专利发明
表2 专利发明学分认定标准
考核内容及标准 |
分值 |
备注 |
获国家专利局专利授权 |
发明专利 |
6 |
个人获奖按等级计分,多人合作第一发明人按分值计分,其他成员减半。 |
实用新型 |
3 |
外观设计 |
2 |
(三)论文论文、作品
表3 学术论文、作品学分认定标准
考核内容及标准 |
分值 |
备注 |
公 开 发 表 作 品 |
学 术 论 文 |
被SCI、SSCI收录 |
5 |
1.复印件含封面、目录、正文、封底; 2.鞍山师范学院为第一作者署名单位; 3.有正式刊号(ISSN、CN刊号或ISBN出版号)的刊物; 4.只第一作者计分。 |
中文核心期刊、EI |
3 |
公开出版的学术期刊达到3个版面 |
2 |
公开出版的学术期刊不足3个版面 |
1 |
文学、艺术作品 |
国家级报刊 |
3 |
1.在报刊、杂志等媒体上发表小说、人物专访、美术、摄影等作品。 2.只第一作者计分。 |
省级报刊 |
1 |
地市级报刊 |
0.5 |
(四)职业资格、技能证书
表5 职业资格、技能证书学分认定标准
考核内容及标准 |
分值 |
备注 |
国家认定的职业资格证书 |
高级 |
3 |
1没有等级的资格证书和技能证书按初级证书计分(具体认定证书种类及标准由各系组织专家根据学院专业特点制定细则) 2.同一证书只取最高级对应的学分。 |
中级 |
2 |
初级 |
1 |
国家认定的技能证书 |
高级 |
2 |
中级 |
1 |
初级 |
0.5 |
国家级注册资格(如通过司法资格考试、获注册会计师证书) |
5 |
获得教师资格证(非师学生) |
2 |
(五)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及创业实践
表5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及创业实践学分认定标准
考核内容及标准 |
分值 |
备注 |
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结项 |
国家级 |
4 |
项目负责人按分值计算,成员减半。 |
省级 |
3 |
校级 |
2 |
创业实践 |
创办企业并取得营业执照,运行达一年以上 |
6 |
1.由国家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登记核发的“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或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2.多人合作的,项目负责人按分值计算,成员减半计算。 3.结合专业运营的可以顶替专业见习2学分。 3 |
毕业生结合专业创业孵化基地项目 |
达半年以上 |
6 |
此项只能转换专业实习学分 |
(六)参与教师科研项目
表6 参与教师科研项目
考核内容及标准 |
分值 |
备注 |
参与教师科研项目 |
国家级 |
3 |
以立项证书或申请表为准。 |
省(部)级 |
1 |
市级、校级 |
0.5 |
注:1.以竞赛、论文结项的大创项目,不能重复获得创新创业学分,以最高分值计算。
2.集体项目与个人项目有重复的,以最高分计,不重复计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