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前教育系教室卫生检查制度
自2013—2014学年第一学期开始学前教育系开始,实行教室卫生评比,生活部每天检查教室卫生根据检查情况给出分数,最后根据每天的分数得出每周的平均分,每个周末来公示本周的排名情况,在期末的系班级评选或院优秀班级评选中作为评优依据,学前教育系卫生检查得分制度如下;
教室每天分早中晚三次清扫,系生活部按照规定时间每天日检三次,每周五大检一次,检查满分共10分,不合格的情况按相应规定扣分所对应的分数。
检查标准:
1、黑板无字迹,无灰尘,黑板槽内无粉笔灰。(1分)
2、讲桌上物品(粉笔盒,黑板擦)、和讲桌内(抹布)摆放整齐,无灰尘,无杂物。(1分)
3、地面无垃圾、纸屑、无泥土及水痕。(1分)
4、桌椅摆放整齐、桌面无灰尘、桌堂内不许有垃圾。(1分)
5、走廊的墙围子保持干净无水痕。(1分)
6、卫生角卫生工具摆放整齐、杂物、撮子内无垃圾。(1分)
7、教室内的窗台无灰尘、无杂物。(1分)
8、教室内的所有门框、门玻璃及门身无灰尘。(1分)
9、教室内玻璃擦拭干净。(1分)
10、严格遵守清扫时间,在检查卫生前彻底清扫结束。(1分)
11、Z在生活部检查期间,每个班级至少留一名同学,发现不合格情况重新清扫,检查全部合格后方可离开教室否则视为为扫除,一次扣除10分。
12、任何时间不允许在教室以及自习室吃饭(包括吃零食)。违者给予通报并且以相应劳动惩罚。
(1)如果有不遵守清扫时间在规定的清扫时间内没有及时清扫教室一次当天的分数全部扣除,出现两次以上者则取取消本学期获得流动红旗资格。
(2)对生活部的检查和得分情况如有异议的情况下,应及时找辅导员老师沟通,如不及时上报视为没有异议,生活部按相关规定给分。
(3)此制度自2013年九月开始实行,期间如有需要更改的按照更改后的办法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