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加强我院学生寝室管理,统一学生公寓舍务检查评比标准,确保学生宿舍的卫生、舒适、有序和整洁,根据《鞍山师范学院学生违纪处分暂行规定》和《鞍山师范学院学生公寓管理规定》,特对学生公寓检查细则修订如下:
规范及卫生
床上:
要求物品清洁,摆放整齐一致。
起床后,未叠被子,扣德育学分1分,并给予通报批评。
床单、被蒙不平整,被褥叠放不整齐,床边露床垫,摆放方向不一致,床上杂乱,搭放衣物;堆放书籍,蚊帐叠放不整齐,累计三次扣德育学分1分,并给予通报批评。
禁止在寝室内出现鞋柜、衣架、窗帘、小推车等物品如发现扣德育学分1分,并给予通报批评。
桌面物品放置整齐有序,不规范者累计三次扣德育学分1分,并给予通报批评。
5、无被蒙或床单,累计三次扣德育学分1分,并给予通报批评。
6、床栏、床柱上不允许挂任何物品(如插排、衣服等),累计三次扣德育学分1分,并给予通报批评。
7、如需挂蚊帐只允许挂学校统一发的蚊帐(挂蚊帐只允许用粘钩粘在棚顶或床板上),离寝后将蚊帐按学校规定整理干净,如发现累计三次扣德育学分1分,并给予通报批评。
8、如有空课回寝室休息的同学允许在床上躺着但是不允许把被子拆开,保证豆腐块的形状,离开寝室后将自己 床铺收拾干净,寝室卫生收拾干净。舍务部将会有不确定时间抽查。
桌凳:
要求:干净、整齐、完好。
1、凳子统一摆放在桌子下面,桌子下面不允许放其他物品,累计三次扣德育学分1分,并给予通报批评。
2、晚查寝时,凳子上不允许有物(除垫子),大检时,桌椅按规定摆放(凳子上不允许有垫子)累计三次扣德育学分1分,并给予通报批评。
地面:
要求:干净、无污物、脏水。
1、寝室内、阳台地面不整洁,有纸屑、泥迹、痰迹、垃圾袋等脏物,累计三次扣德育学分1分,并给予通报批评。
天棚、墙壁、阳台:
要求:无尘网、墙面无污迹、不私自钉钉。
墙面不允许有壁纸,扣德育学分1分,并给予通报批评。
2、阳台物品摆放不整齐,累计三次扣德育学分1分,并给予通报批评。
3、墙面严禁涂抹、乱画,扣德育学分1分,并给予通报批评。
门窗:
要求:门、窗框无破损、洁净,玻璃清洁明亮。
1、宿舍门上、玻璃上挂贴物品阻挡(如表情包贴纸等),扣德育学分1分,并给予通报批评。
其它
宿舍楼内打闹等,影响他人的活动,扣德育学分1分,并给予通报批评。
窗外抛扔垃圾、倾倒污水、摔瓶子一经发现,扣德育学分1分,并给予通报批评。
人走未断电,扣德育学分1分,并给予通报批评。
电子烟、烟、打火机、管制刀具(含水果刀)等一系类违禁物品一经发现,扣德育学分5分,并给予警告处分。
如在寝室有赌博类棋牌游戏(如扑克牌、麻将、大富翁、三国杀等一系类棋牌游戏),视情节轻重,给予警告处分,扣德育学分5分。
熨板、加热棒、蚊香(含电蚊香)、电蚊拍、充电暖宝、吹风机、电炉、电热褥、电热杯(锅)等一系类违章电器。给予警告处分,扣德育学分5分。
秩序:
纪律:
要求:安静、文明、有序。
1、在寝室内喝酒、打架,视情节轻重给予警告处分,扣德育学分5分。
2、熄灯后讲话、喧哗、听外放录音机、吹拉弹唱、影响他人休息,视情节轻重给予通报批评,扣德育学分1分。
遵章守纪,自觉防范,保证安全。
1、私自将校外人员带到寝室或留宿,视情节轻重给予警告处分,扣德育学分5分。
2、旷寝(有假条除外),给予警告处分,扣德育学分5分。
3、谩骂、侮辱、不配合宿舍管理人员正常工作,给予通报批评,扣德育学分1分。
补充:
1、在晚检查时拒检,按全旷寝处理,并视情节轻重给予通报批评,扣德育学分1分。
2、替宿者按旷寝处理,给予警告处分,扣德育学分5分。
注:本规定没有包含进去的内容,请参照学生手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