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强我系专项实训管理,提高学生们的学习效率,充分利用早、晚自习时间,提高专业技能,现出台如下管理细则。
1、专项实训含早晚自习。早自习时间:每周一至至周五,早晨7:45—8:15,晚自习时间:每周日至每周四,晚间18:00—20:00。
2、迟到或早退1次,扣除专项实训分数3分,德育学分0.5分并通报,迟到或早退超过10分钟算旷课。
3、旷课1次,扣除专项实训分数12分,德育学分0.5分并通报。
4、专项实训期间不允许随意下地走动,不允许做与专项实训无关的事情,特殊情况需跟学习部报备,违反者扣除专项实训分数3分。
5、专项实训期间手机要求静音并放置于手机袋内,不允许使用充电宝(刷教资和画简笔画除外),不允许出现充电器、充电宝、耳机,违反者扣除专项实训分数10分并通报。
6、专项实训期间要求仪容仪表规范,不允许背包、穿拖鞋、戴帽子、穿睡衣等,违反者扣除专项实训分数5分。
7、对于不遵守实训管理规定,扰乱实训秩序并顶撞者,给予专项实训不及格并通报批评。
8、钢笔字、粉笔字,要求仿照字帖,没有错别字,干净工整。专项实训作业不及格或不按时上交,一次扣除专项实训分数5分。
9、每周3首手指谣、2首儿歌、2首儿歌弹唱,要求熟练掌握,随机抽查,不合格者,扣除专项实训分数5分。
10、教资刷题要求晚自习规定时间内完成,且三星通过。没完成者扣除专项实训分数5分。
11、第9、10节有课的班级,晚自习时间从19:00开始。19:00之前进入教学楼要求保持安静状态,不允许在走廊、教室大声喧哗,打扰其他班上自习。
12、在实训室上专项实训课时,请遵守琴房和音乐教室管理规定,如发现违反规定者,按照规定相关细则处理。原则上不再扣除专项实训课的分数,不重复惩罚。
13、在实训室内上专项实训课时,督导部门由学生会的实训部来负责,主要监督的内容为是否违反实训室管理规定,是否按时上下课(课程前后会点名),卫生问题等项。
14、同学们在实训室内应做与实训相关的内容,如在琴房练习儿歌弹唱,具体练习的内容由系里指定。
15、专项实训满分为100分,60分及格。
学前教育系
2022年9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