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行教师职业技能验收制度的暂行办法
为进一步强化学生的教师职业技能,提高从教能力,根据学院教师职业技能等级证书制度的基本精神,依据我系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办法。
一、考核内容、具体要求和考核时间
考核内容 | 具 体 要 求 | 考核时间 |
粉笔字 钢笔字 | 粉笔字:28字(5分钟);钢笔字:100字以上(10分钟);写字姿势和执笔方法正确; 1、字体一律为楷书; 2、有一定速度,规定时间未完成不合格; 3、书写准确规范,出现一个错别字不合格; 4、粉笔字超过6个字,钢笔字超过8个字,结构不准者视为不合格; 5、章法明显不合理者视为不合格。 | 第一学年进行。 5月第二周和10月的第二周。
不合格者随下一年级《书法》重修。 |
普通话 讲故事 | 口试:1、50个常用词语的发音,重点考核声母、韵母、声调的发音和方言难点的辨正。 2、朗读300~400字短文,侧重检查轻声、儿化、“啊”的变调及运用。 3、背诵古诗。 4、命题会话,时间为3分钟,会话总量400~500音节。 5、讲儿童故事,时间为5分钟,语言流畅,感情充沛,手势恰当。 | 第一学年进行。
第一学期期末测普通话; 第二学期测故事。 不合格者随下一年级《教师口语理论与实践》重修。 |
儿童舞蹈 | 能根据所给的音乐,编排出4×8拍的律动,动作自然大方,编排比较合理,节奏准确无误,具有儿童化特点。 | 随舞蹈课考试, 不合格重修。 |
即兴弹唱 | 双手自如的配合为儿歌配伴奏,并能准确的自弹自唱 | 随钢琴课考试,不合格重修。 |
简笔画 | 根据儿童故事内容,在30分钟内改编或创编一个故事情节完整的简笔画。并画出五种指定的常见造型。 1、画幅规范:八开图画纸; 2、连续画面4幅或4幅以上; 3、构图大小适宜、美观、整体感强; 4、描绘对象比例、动势夸张合理,特征突出,造型完美; 5、用线流畅,色彩搭配鲜艳醒目。 | 随美术课考试,不合格重修。 |
说课 | 能够根据所学习的教育理论和教法知识,流畅简洁的说明自己设计的教案各部分内容的依据,具体说明教学过程中各个环节安排的原因 | 第五学期,不合格补考。 |
二、考核方法
1、组建以相关教研室主任及专任教师组成的评审组,对各项技能进行指导、检查。
2、毕业时如有一项测试不合格者,缓发毕业证书。
鞍山师院高职院学前教育系
2007年9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