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生干部是学生思想教育,文化学习和课余学习等活动的组织者和管理者,是系领导、老师联系学生的桥梁和纽带,是系管理工作的助手,是搞好班风学风的带头人,学生干部应当配合系加强和改进学生的思想政治工作,搞好文化科学知识的学习,加强学生自我教育活动的组织和指导,学生干部工作效果的好坏直接影响着教学秩序和学生的学习,生活秩序。必须加强对学生干部工作实践的考核,以促进和加强学生干部的责任感。为此,特制订本条例。
总则
• 学生干部是系开展学生工作的得力助手,学生会必须重视学生干部队伍的建设,完善学生干部管理,提高学生干部素质。
• 学生干部要热心为同学服务,关心和维护广大同学的利益,不允许任何学生干部脱离学生,凌驾于学生之上。必须在各方面成为学生的表率。
学生干部的产生和任职条件
• 学生干部的选拔,必须在公开、公平的前提下,采取推荐,自荐等不同形式,产生候选人,通过民主选举产生。在特殊情况下,学生干部也可由组织指定、任命或招聘等形式产生。
• 学生干部任职,必须具备下列条件:
• 自觉坚持四项基本原则,在政治上与党中央保持一致,具有一定的理论及政策水平;
• 勤奋学习,有较强的学术进取精神,学习成绩优良;
• 有奉献精神,不计较个人得失,全心全意为同学服务;
• 有良好的个人修养和道德水准,以身作则,模范遵守国家法令和学校的各项规章制度;
• 具有团队协作精神,有较强的责任感,有创新精神,积极为集体建设出谋划策,把学生组织建设成为同学服务的集体。
学生干部的管理和考核
• 学生会干部由学生会办公室负责管理和考核事项。
• 各班级团支部、委员会干部在系分团委的统一领导下,由组织部、学生会及全体同学负责管理和考核。
• 各部委员包括临时招募的委员的考核由各部部长负责,视工作态度及情况评分。
• 对于工作不负责,学习成绩差,模范带头作用不好的干部,由系分团委给予批评教育或免去职务的处理。
• 会议考核
• 每次开会必须提前 5分钟到场,无故迟到5分钟以上者在会议结束后通报批评。若有特殊情况不能到会者,须提前向办公室主任请假。
• 每次会议由组织部负责考勤,并由办公室主任做会议记录(学生会由主席或副主席负责考勤,由办公室主任负责负责记录)。
• 会议期间不得私自谈论、喧哗、保持相对肃静,不得擅自离开会场。
• 无故迟到累计 3次或无故缺席2次以上者,视为工作严重失职,由系分团委给予批评教育或免去职务的处理。
• 活动考核
• 活动考核由各部门考核和主席团(由副书记、主席、副主席组成)考核组成。
• 活动考核由办公室主任监督并如实记录。
• 日常工作要求
• 学生会每两周召开一次例会,如有紧急情况也可临时召开。会议由学生会主席主持(如有特殊情况,由副主席代替主持)。
• 各部组织活动过程中,应配合办公室的工作,提前一周将活动计划及预算交办公室
• 学生会各部门应由指定同学负责对活动进行总结,及时向有关部门递交活动材料。
• 每月的最后一个星期各部长要认真总结该月的工作情况,递交相关材料至组织部,组织部将在工作月报中客观,全面地反映该月学生会工作的进展情况。
• 委员会成员若要求变动,需经主席团讨论,通报分团委组织部。
• 各级干部在日常的工作中,应当按照各项规章制度,工作有条理,有程序,责任层层落实,办事不拖拉;请示工作,反映问题不能越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