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负责人:辅导员陈泓颖老师以及学习部德育小组
二、等级、比例、金额
一等奖学金,总人数的2%,标准每人每学期2000元
二等奖学金,总人数的4%,标准每人每学期1000元
三等奖学金,总人数的8%,标准每人每学期500元
三、核算方法
1、核算公式:德育成绩D×15%+智育成绩Z×80%+体育成绩T×5%之和。
2、智育成绩:考试成绩A×60%+考查成绩B×40%,除上科目。考查课的优、良、中、及格、不及格换算成绩百分制,即90分、80分、70分、60分、0分,含实习。智育不含体育课成绩,若无考试科目,考查成绩B×100%,除上科目。
3、成绩并列时,智育成绩高者优先排名,智育成绩仍然并列者,专业考试课成绩高者优先排名;专业考试课成绩并列者或无专业考试科目者,德育学分高者优先排名。
四、评选条件
有下列情况者之一者,无申请资格:
(1) 凡在上学期受到各种纪律处分学生。
(2) 凡在上学期的必修课、选修课的考试考查中有一门课程不及格学生。
(3) 反未缴费注册学生或休学学生。
(4)各学期基础分不达到60分者,取消该学年参加各类评奖评优资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