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生就业指导中心人员分工及职责
发布时间:2023-03-06
招生就业指导中心是学院负责普通专科学生招生录取、毕业生就业工作的职能部门。
科 员:王海青 刘美妤
1、执行教育部有关普通专科招生工作的规章;
2、根据国家法律法规和学校的实际情况,制订普通专科招生章程以及相关管理规定、实施办法等并组织实施;
3、根据国家核定的普通专科招生规模以及学校年度招生事业计划,进行调研并编制分省分专业的招生来源计划,经审核备案后报送鞍山师范学院招办;
4、开展招生宣传工作,多渠道宣传学校办学优势及特色:编印、寄发招生专业介绍及相关宣传材料;举办多种形式的招生宣传活动;组建、培训、管理招生宣传干部队伍;参加有关机构及部门组织的招生咨询活动;接待考生及其家长、社会各界来人或来函来电咨询;
5、协调新生报到注册工作;对录取的新生进行复查并对发现的问题协助有关部门进行调查、处理;审批新生入户指标;拟定新生奖学金获奖学生名单,并对新生各类数据进行统计分析工作;
6、负责年度招生工作总结,组织评先表彰,开展工作调研;
7、完成上级和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
(一)就业信息与市场拓展
1、向毕业生发布用人单位招聘信息;
2、建立与用人单位的联系,接待用人单位来访,收集、整理、发布毕业生就业需求信息,组织和安排招聘活动;
3、负责各类校园供需见面会的邀请、组织和实施工作;
4、负责学生就业推荐材料的审核、盖章工作,负责《毕业生情况简介》的编印工作,负责用人单位资料的收集、整理、存档工作;
5、开展就业市场调研,发展就业基地,开发就业市场,实现校企联合培养,拓宽就业渠道;
(二)就业指导与培训
1、提出工作目标,制定全校各层次学生就业指导与培训计划;
2、负责开展就业政策宣讲和就业咨询活动,组织、联系和安排各类就业指导讲座,组织编印就业指导手册、刊物及有关宣传材料;
3、负责调查各层次学生对就业指导与咨询的需求状态,开展就业工作的理论研究,组织实施就业市场的调研和毕业生跟踪调查工作;
4、组织实施对就业工作人员的培训工作;
(三)完成上级和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一)招生就业指导中心电话
1、联系电话:0412-8402602,0412-8432015
2、传 真:0412-8432015
(二)招生就业指导中心通讯地址
1、辽宁省鞍山市千山西路690号职教城鞍山师范学院应用技术学院(健康产业学院)
2、邮政编码:114011
3、电子邮箱:as8432015@163.com
欢迎考生家长及社会各界朋友来电咨询,我们可提供我院招生简章、介绍视频等资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