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职业资格目录公布,你考过的“证”还有效吗?
发布时间:2017-09-25
?近日,经国务院同意,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印发《关于公布国家职业资格目录的通知》,公布国家职业资格目录。
这些职业资格基本涵盖了经济、教育、卫生、司法、环保、建设、交通等国家重要的行业领域,符合国家职业资格设置的条件和要求。
目录之外一律不得许可和认定职业资格,目录之内除准入类职业资格外一律不得与就业创业挂钩。
一、是对已经发布鉴定考试公告或已受理鉴定考试报名的,根据考生意愿,或继续做好鉴定考试工作,或退费。
二、是对已组织完成鉴定考试的,做好职业资格证书发放等后续工作。
三、是对按“双证书”(毕业证书和职业资格证书)招生的职业院校(技工院校),兑现招生条件,使学生毕业时按规定取得“双证书”。
四、是对取消前取得的职业资格证书,可作为水平能力的证明。
来源:中国新闻社微信人社部微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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