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适应振兴辽宁老工业基地的需要,大力实施人才强省战略,培养造就规模宏大的高素质人才队伍,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人才工作的决定》(中发〔2003〕16号)和《辽宁省老工业基地振兴规划》,制定本规划。
一、人才队伍建设面临的形势
1、振兴辽宁老工业基地,必须走人才强省之路。当今世界,经济全球化不断深入,科技进步日新月异,以经济为基础、科技为先导的综合国力竞争日益激烈。综合国力竞争实质是人才竞争。谁拥有了人才,谁就拥有了竞争优势;谁能把人才优势转化为知识优势、科技优势和产业优势,谁就能够赢得竞争的主动权。人才资源是振兴老工业基地的第一资源。本世纪头10年,是我省基本完成老工业基地振兴任务,提前实现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奋斗目标的重要时期。抓住机遇,加快发展,实现振兴辽宁老工业基地的宏伟目标,必须坚持以人为本,大力实施人才强省战略,充分发挥人才在全省经济社会发展中的基础性、战略性和决定性作用。
2、我省人才队伍建设取得了显著成绩,但同振兴辽宁老工业基地的要求相比还存在较大差距。省委历来高度重视人才工作,特别是近些年来,培养造就了大批各类优秀人才,为振兴辽宁老工业基地奠定了人才基础。截至2003年底,我省拥有各类人才313.55万人(按原来口径统计,下同),其中党政人才24.9万人,企业经营管理人才52.9万人,专业技术人才199.8万人,高技能人才35.95万人,人才总量位于全国前列。同时,全省人才队伍素质不断提高,人才资源结构逐步改善,有利于优秀人才健康成长和充分发挥作用的工作机制和社会环境正在形成。但是也必须清醒地看到,我省人才工作和人才队伍建设同振兴辽宁老工业基地的要求相比,还存在着不相适应的问题。主要是:人才总量不足,特别是建设“两大基地”和发展“三大产业”急需的高层次、高技能和创新型人才紧缺;人才资源分布不够合理,结构性积压与短缺并存;市场配置人才资源的基础性作用发挥不够,人才利用率不高;人尽其才的用人机制不够完善,人才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还没有得到充分发挥。在新世纪新阶段,我们要抢占人才竞争的制高点,取得加快发展的主动权,重振辽宁老工业基地雄风,就必须进一步增强做好人才工作的责任感和紧迫感,切实把人才工作和人才队伍建设作为一项战略任务来抓,充分发挥人才大省的资源优势,努力打造人才强省的创新优势,全面开创人才工作的新局面,为辽宁老工业基地振兴提供更加坚强的人才支撑。
二、人才队伍建设的指导思想、基本原则和总体目标
3、我省人才队伍建设的指导思想是: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六大和全国人才工作会议精神,按照中发〔2003〕16号文件要求和省委的部署,坚持党管人才原则,紧紧围绕辽宁老工业基地振兴目标,以人才资源能力建设为重点,以机制和政策创新为动力,充分开发国际国内两种人才资源,抓住培养、吸引、用好人才三个环节,努力建设以党政人才、企业经营管理人才和专业技术人才为主体的高素质人才队伍,为加快振兴辽宁老工业基地提供坚强的人才保证和广泛的智力支持。
4、我省人才队伍建设应坚持以下基本原则:
第一,坚持把加快辽宁老工业基地振兴作为人才队伍建设的根本出发点。按照振兴需要确定人才队伍建设的目标任务和政策措施,用振兴成果检验人才队伍建设的绩效。围绕建设“两大基地”和发展“三大产业”开发和配置人才资源,使人才总量增长、人才结构和分布调整、人才素质提高与老工业基地振兴目标、产业结构调整和经济增长方式转变相适应。
第二,坚持突出重点与整体推进相结合。按照“五个统筹”的要求,用好现有人才,引进急需人才,着重培养造就大批适应辽宁老工业基地振兴的县处级以上党政领导干部、优秀企业家、各领域高级专家和高技能人才,带动整个人才队伍建设。
第三,坚持把能力建设作为人才资源开发的主题。从促进经济社会发展和人才自身发展的需要出发,通过多种方法和途径,大力加强人才培养工作,不断提高人才素质,开发人才创新能力,促进各类人才全面发展。
第四,坚持不断创新选人用人机制。树立科学的人才观,把品德、知识、能力和业绩作为衡量人才的主要标准,不拘一格选人才。鼓励人人都作贡献,人人都能成才。全面贯彻尊重劳动、尊重知识、尊重人才、尊重创造的方针,坚持市场配置人才资源的改革取向,加强和改善宏观调控,努力形成广纳群贤、人尽其才、能上能下、充满活力的选人用人机制,把各类优秀人才集聚到振兴辽宁老工业基地的宏伟事业中来。
5、我省人才队伍建设的总体目标是:干部人事制度和人才管理机制改革取得突破性进展,初步建立充满生机与活力的人才工作机制,构建起比较完善的人才市场体系和人才政策法规体系,形成鼓励人才干事业、支持人才干成事业、帮助人才干好事业的社会环境,培养造就规模宏大、素质优良、结构合理的人才队伍,努力把我省建设成为人才强省。具体目标是:
(1)人才发展总量目标。到2010年全省人才总量达到472万人,年平均增长率为6%;高层次人才由目前的34万人增加到63万人,占人才总量的13%。
(2)人才发展布局目标。按照振兴辽宁老工业基地的要求,逐步建设以沈阳、大连、锦州为辐射源的辽中、辽南和辽西人才资源共享体系,实现全省人才资源开发的一体化格局;按照区域化人才开发思路,建立不同的人才开发区,重点帮助辽西北地区开发人才资源。
(3)人才结构调整目标。到2010年,辽宁“两大基地”建设和“三大产业”发展涉及的相关人才总量达到330万人,占全省人才总量的70%。装备制造业基地相关人才总量达到116万人,其中具有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的占26%;原材料工业基地相关人才总量达到66万人,其中具有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的占28%;高新技术产业相关人才总量达到93万人,其中软件、电子信息产业和生物工程产业人才占47%左右;现代农业相关人才总量达到29万人,其中具有大学本科以上学历的占30%左右;现代服务业相关人才总量达到27万人,其中具有大学本科以上学历人才占85%以上。
(4)人才开发目标。到2010年,引进外省高层次人才11万人次,引进海外高层次人才6万人次;利用我省高等教育资源培养大学毕业生110.5万人、研究生11万人;百千层次人选达到3500人;选派15000名左右技术管理人才到国(境)外培训;有90%以上的企事业单位通过人才市场配置人才。
三、人才队伍建设的主要措施
(一)着眼于提高能力建设水平,加大人才培养力度
6、以提高思想政治素质和执政能力为核心,加强党政人才的培养。重点是适应新形势新任务的需要,抓紧培养造就一批能够担当振兴辽宁老工业基地重任的高素质党政领导人才。认真贯彻《2004?2008年全国党政领导班子建设规划纲要》,强化理论培训和实践锻炼,大力提高县处级以上党政领导干部科学判断形势的能力、驾驭市场经济的能力、应对复杂局面的能力、依法执政的能力和总揽全局的能力。树立大教育、大培训观念,形成多层次、宽领域、大规模培训干部的新格局。在充分发挥各级党校、行政学院和高等院校等培训基地作用的同时,积极争取中央有关部门支持,在大连创办东北地区党政领导干部培训基地。按照面向现代化、面向世界、面向未来的要求,改进和完善教育培训内容,在突出抓好“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学习培训的同时,加强以提高创新能力、以胜任本职工作为目标的知识更新培训和相关能力的培养。从2004年起,全省每年选派1000名左右的县处级以上领导干部分别参加中央和省委党校及行政学院学习培训,每年选派500名左右的县处级以上领导干部到省内外高等院校接受工商管理、公共管理、财政金融和国际经贸规则等方面知识培训。着眼于培养党政领导干部世界眼光和战略思维,继续抓好干部出国培训工作。到2010年,全省要选派2000名左右具有较高专业知识层次和外语水平的优秀年轻干部到发达国家进行中长期培训,使市、县(市、区)党政领导班子和省、市多数工作部门领导班子中至少有1名经过国外培训一年以上的干部。坚持把实践锻炼作为培养干部的重要途径,通过挂职锻炼、轮岗交流和交办急难险重任务等方式,提高领导干部驾驭复杂局面和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按照素质优良、数量充足、结构合理、堪当重任的要求,培养和选拔党政领导干部后备人才。2004年,要按照《中共中央办公厅关于印发〈党政领导班子后备干部工作规定〉的通知》(中办发〔2003〕30号),经过集中补充调整,建立起千人左右的市厅级后备干部队伍,并坚持跟踪培养,定期考察,动态管理,不断提高后备干部队伍整体素质,保证源源不断地向党政领导班子输送优秀人才。以“政治坚定、业务精湛、作风过硬”为目标,规范初任培训,抓好任职培训,逐步实行网络教育和远程教育,不断提高公务员素质。
7、以提高战略开拓能力和国际化经营管理水平为核心,加强企业经营管理人才的培养。重点是围绕发展具有国际竞争力的大公司、大企业集团,加快培养造就一批熟悉国际国内两个市场、具有参与国际竞争能力的优秀企业家。制定企业经营管理人才培训计划,完善适应我省企业发展需要的多层次、大规模、开发性的培养体系。根据企业各类人才的特点,有针对性地搞好培训。对产权代表,开展以创新精神、创业能力为核心的高层次培训,着重提高他们战略决策能力、驾驭市场经济能力和防范风险能力;对经理人才,开展现代企业管理、法律、资本运作等工商管理知识培训,着重提高他们经营管理能力、市场应变能力和组织协调能力;对党务人才,开展政治理论和生产经营管理等方面知识培训,着重提高他们围绕企业改革发展稳定抓好党的建设和思想政治工作能力。整合教育资源,创新培训方式,突出抓好企业紧缺人才和青年人才的培养。依托我省高等院校EMBA、MBA教育中心,建立3?5个培训基地,到2010年培养1000名左右的企业高层次经营管理人才和7000名左右的企业中级经营管理人才;依托国家级和省级示范性软件学院和高等职业技术学院,到2010年培养3.5万名左右的企业实用型软件人才;依托示范性国际商学院,通过与国外知名高等院校和企业合作,到2010年培养7000名左右的国际经济、贸易、法律和管理人才。积极拓展出国出境培训渠道,鼓励企业与国外开展培训合作项目。强化企业在人才培训中的主体地位,支持企业自主择校、自主选择培训内容和方式,促进人才的分类培养和个性化培养。重视在重大工程项目、重大科技攻关项目中培养高层次人才。建立健全培训与使用紧密结合的培养机制,做到上岗靠竞争,竞争靠技能,技能靠培训,激励广大职工不断学习新知识、掌握新技能、创造新业绩。
8、以提高创新能力和弘扬科学精神为核心,加强专业技术人才的培养。重点是围绕建设“两大基地”和发展“三大产业”,加快培养造就一批具有国内乃至世界前沿水平、在行业或学科内有重大影响的高级专家。按照“五个统筹”的要求,制定专业技术人才培养计划。建立多层次、多渠道的青年拔尖人才培养体系,抓紧培养一批青年高级专家。对具有较大发展潜力的青年人才,要指定培养导师,提供必要的前期支持;对崭露头角的青年人才,要提供国内外学术交流合作和独立承担重要科研任务的机会;对优秀青年科学家、学术技术带头人,要支持其参与重大课题研究。完善和创新培养载体,为专业技术人才学习提高搭建平台。实施“新世纪百千万人才工程”,通过承担国家或省级重点科研攻关和重大科技开发项目、举办高级研修班和国(境)外培训等方式,培养上百名国内一流专家、上千名学科带头人和上万名科技骨干。加强重点实验室和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建设,为培养能够形成自主知识产权的高层次创新型人才和高级工程技术人才创造有利条件。实施“博士后培养工程”,重点培养振兴辽宁老工业基地急需的高层次、紧缺型人才。到2010年,
全省博士后流动站发展到
80个,企业博士后工作站发展到90个,还要建立辽宁民营企业博士后科技基地;出站博士后1200人。实施“紧缺人才培养工程”,通过企业科技人才自带研发项目到有关高等院校合作攻关等方式,到2010年培养1000名左右的企业高级技术研发人才;依托相关高等院校、省级以上重点学科和企业科研机构,到2010年培养3万名左右的紧缺高层次科技创新型人才;依托省内工科力量较强的高等院校,与发达国家高等院校合作,采取联合培养、嫁接教育模式,培养一批具有较高应用能力和技术水平的高级工程师;通过校企共建、订单培养方式,到2010年培养1万名左右的高层次应用型创新专门人才。实施“二十一世纪人才开发培养国际合作工程”,围绕我省建设“两大基地”和发展“三大产业”的重点项目,充分利用蒋氏基金、培华基金等国外资助的进修、研修和国家公费出国留学及其他培训渠道,每年选派2000名专业技术和管理人才到国外深造。实施“导师制培养青年人才工程”,利用省内各类重点实验室、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等平台,由导师指导青年人才承担振兴老工业基地的高新技术研究开发项目,实现既出科技成果又培养人才。通过这种方式,全省每年培养优秀青年人才1000人。进一步完善传统医药、文化等领域实行的师承制,培养一批继承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的高层次专业技术人才。到2010年,全省专业技术人才中的高级专家比例达到20%;55岁以下高级专家占同级人才比例提高到65%以上。
9、以提高技术革新和科技成果转化能力为核心,加强技能人才的培养。重点是围绕我省新技术装备制造业、新型原材料生产和相关产业的发展,加快培养造就一批生产、服务和工作一线懂技术、会操作的高技能人才。实施高技能人才培训工程和技能振兴行动,通过学校教育培养、企业岗位培训、个人自学提高等方式,推进技能人才升级,打造技能人才集散中心。着眼于加速培养装备制造业急需的高技能人才,积极争取中央有关部门支持,在沈阳建立东北地区高技能人才培训中心。发挥企业培养高技能人才的主体作用,完善培训制度,建立培训基地,有计划地培训高技能人才;开展技术攻关、创新创效、观摩研讨和技能竞赛等活动,促进岗位成才;开展名师带徒活动,通过名师带出一批高技能人才。充分发挥高等职业技术学院和高级技工学校在高技能人才培养中的重要作用,扩大培训规模,提高培训层次和培训质量,创办培养高技能人才的名牌学校。实施“高技能人才培养计划”,依托办学实力较强、特色突出的高等职业技术学院、高级技工学校,建立50个装备制造、石油化工、交通运输、信息技术等高技能人才培训基地,重点建设100个与辽宁老工业基地振兴相关的专业,打造30个名牌专业,到2010年培养25万名企业紧缺的高技能人才。以骨干技工学校为中心,组建冶金行业技工培训集团、焊接技工培训集团、数控机床操作技工培训集团和金杯技工培训集团,实现需求与培训直接见面。发挥我省现有34个高技能人才培训基地的作用,每年培养1万名机械加工、数控机床操作与维修、模具量具制造、特种技术焊接等方面技工。依托企业和技师学院,每年培养1万名技师。在搞好高技能人才培训的同时,加强技工学校、职业高中等中等职业教育,加速培养加工制造、信息技术、石油化工、冶金钢铁、现代服务业、现代农业加工业等六类中级技能人才。着眼于提高企业职工和下岗失业人员技能,从2004年起,在全省实施“50万人职业培训计划”,到2010年对50万名企业职工和下岗人员进行系统专业知识培训。改善技能人才结构,到2010年使我省技工中的初、中、高比例由现在的4∶5∶1调整为3∶5∶2,高技能人才人数增加1倍,达到80万人以上。
10、以普及科技、管理知识和提高应用能力为核心,加强农村实用人才的培养。根据发展现代农业的要求,抓紧制定农村实用人才培养计划,重点培养农学,粮食及食品加工,农产品、林产品及水产品贮运与加工,农产品批发贸易,经营管理、种植、养殖、饲料和捕捞业等方面人才。精心组织实施乡(镇)、村领导班子素质建设工程,依托各级党校、行政学院和各类农村技术学校及农业技术推广培训机构,大规模培训农村基层干部,使他们成为既懂经营管理、又掌握现代科技知识,能够带领群众共同致富的复合型人才。经过积极努力,今后7年全省要有90%以上的乡(镇)、村干部掌握2门以上农村实用技术和经营管理知识,其中一大批人达到农民技术员、农民技师或者经济师水平;45岁以下的乡(镇)党政领导班子成员,一般应达到大专以上文化程度,25%左右的村班子成员应达到大专以上文化程度。继续实施“一村一名大学生计划”,到2007年,全省实现一村一名大学生。采取各种有效方式,培养大批“土专家”、“田秀才”、种养殖能手、农民企业家、营销专才等用得上、留得住的农村实用人才。
11、以建立教育培养与人才需求相适应机制为核心,大力发展高等教育和职业教育。对全省高等教育进行战略性调整,以“强校”和重点学科建设为龙头,以产学研紧密结合为重点,构建与振兴辽宁老工业基地相适应的新型高等教育体系。通过重点学科建设、大学与国家级重点科研院所合作和创建大学园区等形式,创建具有辽宁特色的“强校”。重点学科遴选和建设,要紧贴老工业基地振兴需要,以整合现有学科为主,大力发展优势学科、特色学科和新兴学科。力争到2010年,普通高等教育在校人数达到90万人,其中本专科在校生达到77.42万人,研究生在校生达到12.58万人;期间,每年向社会输送大学本科以上毕业生8万人。以培养装备制造和原材料加工等优势产业高技能人才为重点,建设一批富有特色的示范性高等职业技术院校,建设一批国家级、省级重点专业。力争到2010年全省高等职业技术教育在校人数达到28万人。加强高等院校领导班子和师资队伍建设,充分发挥高等院校的人才培养重要基地作用。
12、以提高学习能力、实践能力和创新能力为核心,构建开放式、终身化教育体系。在全社会进一步树立全民学习、终身学习理念,鼓励人们通过多种形式参与终身学习。充分利用国际国内两种教育资源,逐步建立长期培训与短期培训相结合、国内培训与国外培训相结合、政府组织与用人单位组织相结合的多层次、开放式终身教育体系。综合运用全省学习资源、文化资源和教育资源,分类别、分层次开展以新理论、新技术、新技能、新信息为主要内容的继续教育。编制《辽宁省2004?2010年继续教育科目指南》,使继续教育工作紧紧围绕老工业基地振兴目标健康开展。强化用人单位在人才培训中的主体地位,建立健全带薪学习制度。大力发展成人教育、社区教育、现代远程教育,综合运用卫星通讯、多媒体科技和计算机网络等先进媒体,突破教育的时空限制,送教到千家万户。加强终身教育库开发建设,努力为不同受教育者提供适合的终身教育资源。广泛开展创建“学习型组织”、“学习型城市”、“学习型社区”活动,大力倡导和鼓励岗位成才。探索建立促进终身学习的激励机制。
(二)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形成有利于优秀人才脱颖而出和充分施展才能的选人用人机制
13、创新人才评价机制。完善人才评价标准,建立以业绩为依据,由品德、知识、能力等要素构成的各类人才评价指标体系。对有特殊专长、特殊贡献人员的评价,应打破学历、资历、职称、身份的限制。改进人才评价方式,完善人才评价手段,大力开发应用现代人才测评技术,努力提高人才评价的科学水平。党政人才的评价重在群众认可。树立科学的发展观和正确的政绩观,坚持群众公认、注重工作实绩。制定《关于省委管理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年度考核工作暂行办法》,抓紧建立符合科学发展观要求的党政领导干部政绩考核体系和评价标准,研究建立科学的公务员绩效考核指标体系,把考核结果作为干部提拔、任用、奖励等的重要依据。企业经营管理人才的评价重在市场和出资人的认可。发展企业经营管理人才评价机构,探索社会化的职业经理人资质评价制度,实行企业经营管理者任职资格证书和持证上岗制度。改进国有资产出资人对国有企业经营管理者考核评价工作,突出对经营业绩和综合素质的考核。实行国家职业资格证书制度,完善职业技能鉴定社会化管理体系,推进技师考评制度改革。专业技术人才的评价重在社会和业内认可。深化职称制度改革,研究制定考评结合的职称评审办法,逐步推进职称评审的社会化。全面推进专业技术职业资格制度,加快执业资格制度建设。
14、创新党政人才选拔任用机制。以科学化、民主化、制度化为目标,进一步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努力形成有利于加快辽宁老工业基地振兴的选人用人机制。认真贯彻并严格按照《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规定的原则、条件、程序选拔任用党政领导干部。进一步扩大民主,落实党员和群众对干部选拔任用的知情权、参与权、选择权和监督权。坚持和完善民主推荐、民主测评、考察预告、差额考察、任前公示等制度,推行市、县(市、区)党政正职拟任职人选和推荐人选由上级党委常委会提名、全委会审议表决制度,并逐步扩大到省、市直工作部门正职。为适应政法部门担负的繁重任务和建设高素质政法干部队伍的要求,在提高现有干警政治业务素质的同时,大力选拔熟悉法律、具有较高知识水平的专业人才充实政法干部队伍。根据振兴辽宁老工业基地的需要,进一步完善用人机制和有关政策,鼓励机关懂经营、会管理的干部辞职领办或创办企业,鼓励机关事业心强、有开拓创新精神、熟悉经济工作的干部到辽西北贫困地区工作。进一步完善开放型的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机制,注意从国有和国有控股企业、高等院校、科研院所以及其他经济社会组织中,选拔熟悉经济管理、财政金融、外经外贸、法律、信息科技等方面的优秀人才担任党政领导职务。改进和完善公开选拔领导干部工作,坚持选调应届优秀大学毕业生、研究生到基层锻炼制度,为优秀年轻干部成长提供“快车道”。逐步推行党政领导干部职务任期制,实行领导干部自愿辞职、责令辞职和引咎辞职等制度,加快建立干部正常退出机制。进一步完善公**录用制度和调任制度,全面推行竞争上岗。探索试行政府雇员制度。
15、创新经营管理人才选拔任用机制。以推进企业经营管理者市场化、职业化为重点,改革和完善国有企业经营管理人才选拔任用方式,坚持市场配置、组织选拔和依法管理相结合。按照建立现代企业制度的要求,完善法人治理结构,进一步理顺出资人机构与董事会以及董事会与经理层之间的委托代理关系,逐步实现产权代表与经理层分层管理。研究制定国有资产产权代表、经理人才和党务人才选拔办法。对国有资产出资人代表依法实行派出制或选举制;对经理人推行聘任制,实行契约化管理;对党务人才实行选举制和任命制。根据对产权代表、经理人才和党务人才的不同要求,制定不同的选拔标准。在坚持德才兼备原则的前提下,产权代表着重看能否忠诚代表和维护国家利益,具备实现国有资产保值增值的能力;经理人才着重看市场应变能力、开拓创新意识、诚信守法表现和经营业绩;党务人才着重看政策理论和思想政治工作水平。按照企业发展战略和市场取向,不断拓宽选人视野,通过公开招聘、竞争上岗、市场中介机构推荐等方式,把企业内外、体制内外以及国内外能够整合生产要素、利用社会资源和集聚各类人才积极创业的优秀经营管理人才选拔到企业领导岗位上来。逐步实行经营管理者任职资格和持证上岗制度。引导民营企业更新用人观念,面向社会选聘经营管理人才,提高企业经营管理水平。
16、创新专业技术人才选拔任用机制。以推行聘用制和岗位管理制度为重点,深化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按照政事职责分开、单位自主用人、个人自主择业、政府依法管理的要求,建立符合各类事业单位特点的用人制度。完善按需设岗、竞聘上岗、以岗定酬、合同管理的职务聘任机制,促进事业单位由固定用人向合同用人、由身份管理向岗位管理的转变,逐步做到人员能进能出、职务能上能下、待遇能高能低。把竞争机制引入事业单位领导人员选拔任用中来,对不同类型的事业单位领导人员,区别情况分别实行聘任、选任、考任、委任。
(三)建立和完善人才市场体系,加快人才资源市场配置
17、构建开放统一的人才市场体系。全面推进机制健全、运行规范、服务周到、指导监督有力的人才市场体系建设,逐步构建社会化的人事公共服务体系、市场化的人才中介经营体系和法制化的人才市场监管体系。适应我省加快区域经济发展的需要,重点培育发展省人才市场和沈阳人才市场、大连高新技术人才市场以及辽西北地区人才市场等区域性市场,健全多种所有制人才中介机构准入制度,规范民营人才中介机构行为,允许有资质的国(境)外人才中介机构以合资形式进入,推动人才市场服务多元化和产业化。加快培育发展企业经营管理人才市场,推进企业经营管理人才市场化、职业化。积极引导人才市场向专业化、特色化发展,进一步提升我省人才市场服务层次和专业化水平。消除人才市场发展的体制性障碍,促进人才市场和劳动力市场实现联网贯通,加快建设统一的人才市场。探索政府所属人才服务机构体制改革,逐步实现管办分离、政事分开。
18、完善人才市场服务功能。强化人事代理服务,制定《辽宁省人事代理暂行办法》、《辽宁省事业单位实行人员聘用制有关人事代理的规定》和《省直事业单位人事代理人员人事档案管理办法》。从2004年起,事业单位新进人员原则上由同级政府所属人才服务机构进行人事代理。条件成熟的地区和部门,可逐步扩大实行人事代理的范围,使企事业单位的人才由“单位人”转变为“社会人”。大力发展网上人才市场。加快职业介绍信息平台建设,鼓励各类人才服务机构设立站点,扩大联网规模,逐步实现区域性人才资源共享。积极办好人才招聘会。努力开拓市场服务领域,以市场需求为导向,积极开发人才培训、人才测评、职业介绍、人才规划、薪酬设计等服务项目。有条件的人才市场可实行服务功能延伸,根据重大项目人才、高等院校毕业生、农村实用人才等需求,开展人才市场专项服务。
19、建立健全有利于人才合理流动的市场机制。进一步消除人才流动中的城乡、区域、部门、行业、身份和所有制等限制,疏通党政机关与企事业单位之间、公有制与非公有制组织之间、城市与农村之间以及不同地区之间的人才流动渠道。充分发挥市场对人才资源配置的基础性作用,促进用人单位通过市场自主选人和人才进入市场自主择业。重视和做好大中专毕业生市场就业的指导服务工作,促进大中专毕业生及时、快捷、便利就业。改革人事档案管理制度。放宽户籍准入政策,出台《辽宁省引进人才居住证实施办法》,全面推行以引进人才为主导的工作居住证制度。鼓励专业技术人才通过兼职、定期服务、技术开发、项目引进、科技咨询等方式进行流动。加强对人才流动的宏观调控,采取有效措施,引导人才向基层和艰苦地区等社会最需要的地方流动。制定人才流动和人才市场管理的地方法规,建立和完善人事争议仲裁制度。
(四)坚持引才与引智并举,积极吸纳振兴辽宁老工业基地急需的高层次人才和紧缺人才
20、加强人才引进的宏观指导。定期开展全省人才状况和需求情况调查统计,及时发布人才需求预测报告和高层次人才开发目录。制定我省急需紧缺人才引进计划,重点引进建设“两大基地”和发展“三大产业”急需的高层次人才和紧缺人才。
21、积极引进国内优秀人才。实施“引进国内优秀人才计划”,建立省、市、县三级重点项目人才需求信息库,依托重大项目和现代化实验室等载体,力争全省每年引进“两院院士”、“两大基地”建设和“三大产业”发展重大项目主持人、国家级实验室和重点学科负责人、学术带头人、博士生导师等领军人才300人;每年引进电子信息、机械制造、生物工程、现代物流等产业紧缺人才1000人左右;每年接收辽宁籍和省外愿意来我省工作的应届大学本科毕业生和硕士、博士毕业生4万人左右。
22、大力引进留学和海外高层次人才。按照拓宽留学渠道、吸引人才回国、支持创新创业、鼓励为国服务的要求,制定和实施“海外留学人员来辽宁创业计划”,采取团队引进、核心人才带动引进、高新技术项目开发引进等方式,每年引进一批振兴老工业基地急需的高级工程技术人才和高技能人才,引进一批拥有产业化开发前景的专利、发明或专有技术的人员,引进一批在跨国公司任职三年以上,熟悉WTO体制下企业运作的中高层生产经营和管理骨干以及熟悉市场运作的高级金融、证券专业人才,引进一批在国外取得博士或者硕士学位的高知识层次人才。
23、充分发挥柔性引才机制的作用。鼓励海内外各类高层次人才采取柔性流动方式来我省从事兼职、咨询、讲学、科研和技术合作、技术入股、投资兴办企业。鼓励用人单位以岗位聘用、项目聘用、任务聘用和人才租赁等灵活用人方式引进人才和项目。定期举办“辽宁省引进国外专家项目洽谈会暨高新技术展”,搭建企事业单位与国外专家和专家组进行项目、智力、人才对接平台。到2010年,全省引进国外专家项目3500项,引进国外专家5.5万人次。
(五)建立健全以鼓励劳动与创造为目的的激励保障机制,充分调动各类人才在振兴辽宁老工业基地中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
24、完善人才分配激励机制。针对各类人才的特点,健全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相适应、与工作业绩紧密联系、鼓励人才创新创造的分配制度和激励机制。结合完善国家公务员制度,建立机关干部职务与职级相结合的工资制度,适当拉开不同职务和职级之间的收入差距,增强职级的激励作用。研究制定与县(市、区)党政正职职责和贡献相适应的职级待遇管理办法,激励他们安心基层,建功立业。结合事业单位体制改革和人事制度改革,逐步建立符合不同事业单位特点、体现岗位绩效和分级分类管理的事业单位薪酬制度。落实事业单位内部分配自主权,实行按岗位定酬、按业绩定酬,形成向关键岗位、优秀人才倾斜的分配机制,实现一流人才,一流业绩,一流报酬。积极探索生产要素按贡献参与分配的实现形式,出台生产要素按贡献参与分配的办法。制定完善专业技术人员兼职兼薪的管理办法。结合深化国有资产管理体制改革和建立现代企业制度,探索建立市场机制调节、企业自主分配、职工民主参与、政府监控指导的企业薪酬制度。坚持按劳分配与按生产要素分配相结合、短期激励与中长期激励相结合、激励与约束相结合,构建以经营业绩为核心、以年薪制为主要形式、与市场价格接轨的多元化分配体系。探索产权激励机制,有条件的企业可对作出突出贡献的经营管理人才和专业技术人才实行期权、期股激励。
25、完善人才奖励机制。坚持精神奖励和物质奖励相结合,建立以政府奖励为导向、用人单位和社会力量奖励为主体的人才奖励体系,充分发挥经济利益和社会荣誉双重激励作用。省委、省政府建立功勋奖励制度,对在振兴辽宁老工业基地中作出突出贡献的各类人才给予奖励。定期评选表彰兴才聚才用才的先进集体和个人。
26、完善鼓励人才到辽西北地区工作机制。制定灵活的用人政策,创造良好的用人环境,稳定和用好辽西北地区现有人才。制定鼓励优秀人才到辽西北地区工作的优惠政策。坚持产业聚才,项目引才,积极构建吸引各类人才到辽西北地区建功立业的事业平台。继续做好省内发达地区、省直经济技术部门与辽西北地区领导干部对口挂职锻炼工作。认真实施“大学毕业生志愿服务辽西北计划”。
27、完善人才保障机制。积极探索机关和事业单位社会保障制度改革,进一步完善企业社会保障制度。完善机关和企事业单位人才流动中的社会保险衔接办法。加快福利制度改革,逐步实现福利货币化,保证各类人才的福利待遇水平随着经济发展不断提高。实行高层次人才津贴和医疗优惠制度。高度重视关系国家安全、国民经济命脉、重大科技发明创造等重要人才的安全问题,研究制定重要人才保护办法,建立重要人才安全管理制度,对承担国家重点工程、涉及国家秘密的重要人才依法实行保护。
(六)优化人才发展环境,为各类人才在振兴辽宁老工业基地中创新创业提供良好条件
28、营造良好的政策法制环境。建立和完善以人才评价、培养、选拔、吸引、聘用、流动、管理、激励为主要内容的政策体系,对比较成熟的政策,适时提出立法建议,制定地方性法规。重视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和社会组织的人才工作,消除体制和政策障碍,在政治上对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和社会组织人才一视同仁,在政府奖励、职称评定等人才政策上统一安排,在面向社会的资助、基金、培训项目、人才信息库等公共资源运用上平等开放,在改善创业环境和工作生活条件上积极提供服务。加强对人才流动中知识产权、企业核心技术和商业秘密的保护,探索建立人才资本及科研成果有偿转移制度和法规,维护人才和用人单位的合法权益,防止和克服人才流动中的消极现象。
29、营造良好的创业环境。牢固树立执政为民、干事创业的用人理念,让想干事的人才有机会,让能干事的人才有舞台。支持人才到振兴辽宁老工业基地最需要的地方建功,到最能发挥自己才干的领域立业。重视发挥专家在重大决策中的参谋咨询作用。建立和完善专家咨询组织,对事关全局的重大问题,要充分听取专家意见,不断提高决策的科学化、民主化水平。深化文化体制改革,支持和鼓励文化事业及文化产业发展。引导哲学社会科学人才深入研究在振兴老工业基地中具有全局性、前瞻性、战略性的重大课题,通过理论创新推动制度创新、文化创新和其他方面创新。充分调动宣传文化人才的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多出精品力作,为振兴辽宁老工业基地提供思想保证和精神动力。加快培育和发展人才创业载体,加强各类开发区、科技园区、留学人员创业园区建设,鼓励企业、高等院校和科研院所创办更多的科研实验室、博士后流动站和工作站、企业技术中心、软件园等,逐步形成以高等院校、科研机构为主体的知识创新体系,以企业为主体的技术创新体系和以科技中介机构为主体的科技服务体系。
30、营造良好的服务环境。进一步转变政府职能,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提高办事效率,对涉及人才的有关问题实行限时服务、承诺服务,开辟人才服务“绿色通道”。加大对人才开发投入力度,形成以政府投入为引导、用人单位投入为主体、社会投入为补充的多元化人才开发投入机制。各级财政要加大对人才开发的投入,做到人才开发投入的增长与财政支出的增长相适应。设立省级人才开发专项资金,由省财政每年安排一定数量的资金,同时吸纳社会各界投入,主要用于全省高层次人才、紧缺人才的培养、引进、资助、奖励和辽西北地区人才开发等工作。各市、县(市、区)政府都要根据实际情况设立人才开发专项资金。鼓励用人单位对人才工作的投入,吸引国内外组织和个人以各种形式支持我省人才开发事业。
31、营造良好的生活环境。鼓励用人单位和社会各界为各类人才特别是引进的高层次、紧缺型人才提供适宜的居住条件。人事、教育、卫生、公安等部门要为来辽宁工作的优秀人才提供就医、配偶和子女就业、就学及落户等方面优惠服务。
32、营造良好的人文环境。大力弘扬尊师重教、尊贤爱才的优良传统,利用报纸、电视、电台等新闻媒体,广泛宣传党的人才政策,宣传各行各业优秀人才的先进事迹,在全社会营造尊重劳动、尊重知识、尊重人才、尊重创造的舆论氛围,形成鼓励创新、支持创业的良好社会环境。
四、切实加强对人才队伍建设的领导
33、建立统一高效的人才工作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各级党委和政府要把人才队伍建设摆上重要议事日程,定期研究和解决人才队伍建设中的重大问题。按照中央关于形成党委统一领导,组织部门牵头抓总,有关部门各司其职、密切配合,社会力量广泛参与的人才工作新格局的要求,成立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在组织部门设置人才工作机构,加强人才工作力量。组织部门要加强对人才工作的政策研究、宏观指导、组织协调和督促检查,充分发挥牵头抓总、协调各方的职能作用。各有关部门要切实履行职责,加强协作,密切配合,形成做好人才工作的强大合力。
34、实行人才工作责任制。把人才工作纳入各级党政领导班子工作目标责任制,定期进行考核。各级党政正职作为人才工作的第一责任人,要树立强烈的人才意识,切实担负起重要责任,协调领导班子成员共同抓好人才工作。每位省委常委、副省长联系若干位有突出贡献的高级专家和优秀企业家,经常听取他们的意见和建议,帮助其解决工作和生活中的实际问题。省委组织部要直接掌握和联系一批市厅级后备干部和各类高级专家、优秀企业家。
35、以求真务实的精神抓好人才队伍建设各项任务的落实。各地区要把人才工作和人才队伍建设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总体规划,层层分解目标任务,切实搞好分类指导。抓紧建立与我省经济社会发展相适应的人才统计指标体系,实行定期人才统计调查制度。加强督促检查,总结推广典型经验,及时发现和解决存在的问题,保证人才队伍建设各项任务落到实处。各地区、各部门每年都要对本地区、本部门贯彻落实本规划的情况进行一次全面检查,并将检查情况向上级党委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