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言
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创业事关国家经济发展和民生改善的大局,关乎社会安定稳定,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为积极做好我省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服务工作,让广大普通高校毕业生知晓、读懂、了解、用好国家和辽宁省关于促进毕业生就业创业的政策、规定,掌握求职应聘技巧,了解就业服务的基本内容和工作程序,依法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辽宁省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服务中心编写了《2018年高校毕业生就业与创业政策咨询实用手册》(以下简称《手册》)。
《手册》将当前高校毕业生求职择业与创业过程中最为关心的政策和规定,以问答的形式提炼呈现,内容简洁实用。《手册》内容包括国家和省、市促进高校毕业生就业与创业政策、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具体政策和相关规定、普通高校大学生入伍服义务兵役政策、高校毕业生择业与就业工作基本程序及就业途径、高校毕业生择业与就业权益保护、学历学位认证和附录等七部分。适用于省内高校2018年毕业生阅读。
档案,有何用?
很多同学毕业时不重视档案,往往工作几年之后才想起来找档案,不但为档案的接续工作增添许多麻烦,还有可能影响到职称评定、社会保险缴纳等年限的计算!所以,有心的你,还是提前了解档案状态为好。
档案的作用主要体现在为用人单位人力资源部门选聘和调配使用人员提供重要依据。档案是个人经历、思想品德、学习业务能力和工作表现的历史真实记录,通过档案可以清楚地熟悉、了解一个人过去的各方面表现。档案也是毕业生享受相关人事、劳动、社会保障服务(如办理社会保险、失业保险)等的重要凭证。另外,个人档案记录的工龄、工资、福利待遇、担任职务及社保参保年限等对每个人来说都至关重要。
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具体政策和相关规定
(三)毕业生档案管理与转递
29.毕业生档案管理有何意义?
毕业生档案是学生在校期间各方面表现的记录,是学校对学生进行管理考察的重要依据。为了充分发挥档案在学生管理中的作用,使学生档案管理工作达到规范化、制度化和标准化,各级组织人事部门都有统一的规定和要求,毕业生档案管理工作要贯彻“为人事工作服务,为经济建设服务”的基本方针实行统一管理,以便更好地了解、考察和培养学生,为毕业后用人单位的选聘录用起到积极的作用。因此,属于档案内容的材料必须完整无缺。
30.毕业生档案内容有哪些?档案有何作用?
毕业生档案内容包括:学生登记表;毕业生登记表;学年鉴定表;毕业论文及评定表;学生成绩单(学籍表);高考材料(考生正卷、副卷);奖惩材料;毕业生体检表;学位申请书;实习手册或实习鉴定表;《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本专科毕业生就业通知书》或《全国毕业研究生就业报到证》;其他录取材料;入党(团)登记表及思想汇报等。
档案的作用主要体现在为用人单位人力资源部门选聘和调配使用人员提供重要依据。档案是个人经历、思想品德、学习业务能力和工作表现的历史真实记录,通过档案可以清楚地熟悉、了解一个人过去的各方面表现。档案也是毕业生享受相关人事、劳动、社会保障服务(如办理社会保险、失业保险)等的重要凭证。另外,个人档案记录的工龄、工资、福利待遇、担任职务及社保参保年限等对每个人来说都至关重要。
31.学校如何转寄毕业生的档案?
根据《关于进一步加强高校毕业生档案管理的通知》(辽教发[2012]105号)要求,各高校要建立健全毕业生档案管理制度,严格把握好档案接转过程中的各个环节,严格履行登记手续,严格落实有关保密规定,确保档案材料的公信力,维护档案的权威性和严肃性,切实做好毕业生档案转接各项工作。
(1)加强管理,确保毕业生档案资料完整有效。档案资料的完整性对毕业生能否顺利入职、落实相关待遇至关重要。学校在毕业生离校时,要及时整理好档案材料并进行归档,确保毕业生档案材料的齐备和准确无误,对于缺少的材料应及时办理补充手续,并且每份档案都应附材料清单,档案离校时确保密封状态。
(2)规范毕业生档案转接工作。对已落实就业单位且单位有档案管理资格的高校毕业生,可将档案直接转移到接收单位;对已落实就业单位,单位没有档案管理资格的高校毕业生,可将档案转移至单位所在地的市人才服务机构或就业服务中心;对考取研究生、升入本科学校的应届毕业生,可将档案直接转移到录取学校;对未就业且申请回生源地的高校毕业生,可将其档案转移回生源地所在省或地级市的高校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对参加项目就业的毕业生,按照相关组织实施单位的有关要求转接档案;对参加人事代理的高校毕业生,要将其档案转移到代理机构。
32.暂时无法落实档案关系的毕业生,有哪些选择?
高校毕业生就业于个体、民营等无档案管理资格和不需要毕业生个人档案的就业单位,或者选择个人创业、出国留学和移民等,无法落实档案关系的,为了避免发生档案滞留、自带或弃用等现象,毕业生可向人才服务机构提出人事代理申请。
33.择业期内解除劳动关系的毕业生如何办理档案转递手续?
(1)根据毕业生意愿可直接将档案存放在各地的人才交流中心(由人才交流中心出具接收档案的商调函到用人单位存放档案的部门办理档案转递手续)。
(2)涉及到调整改派的,由毕业生持换发后的《全国普通高校本专科毕业生就业通知书》(简称《通知书》)到用人单位存放档案的部门办理档案转递手续。
34.超出择业期的毕业生档案如何转递?
(1)如果改派回生源地的,可直接持《通知书》到存档机构办理档案转递手续。
(2)毕业生可持档案接收部门出具的调档函到存档机构办理。
(3)跨省调档的毕业生档案须按各人才交流中心转递人事档案的相关政策办理。
35.档案转移有哪些具体要求?
为保证档案转移的安全和保密,档案通过统一邮寄或管档机构专人提取的方式转递,一般不可个人携带。为了保证档案转移的准确和有序,应有档案去向记录,包括毕业生个人信息、毕业去向、档案去向及办理人签名等内容。毕业生档案接收机构必须具有人事档案管理资格,不可随意将毕业生档案转递至无管理档案资格的单位、机构和交由学生本人自带。
36.大学生毕业后,毕业生党员组织关系如何接转?
根据中共中央组织部《关于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党员组织关系管理的意见〉的通知》(中组发[2004]10号)精神,高校毕业生党员,已经落实工作单位的,应将党员组织关系及时转移到所去单位党组织;尚未落实工作单位的,可将党员组织关系转移到本人或父母居住地的街道、乡镇党组织,也可随同档案转移到县以上政府人事(劳动)部门所属的人才(劳动)服务机构党组织;按国家有关规定选择将户口两年内继续保留在原就读学校的,也可将党员组织关系保留在原就读学校的党组织,原就读学校党组织要承担对其教育管理的责任,党员本人要主动与原就读学校党组织保持联系,按规定交纳党费。
信息来源‖2018高校毕业生就业与创业政策咨询实用手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