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贫困生见习每月补贴600元
大学毕业生在应聘
新闻导读:2007年,辽宁高校毕业生达到19万人,又创历史新高,截至5月底,毕业生总体签约率已达40%。面对居高不下的毕业生数量,省政府出台一系列就业政策。6月14日,辽宁省召开了2007年省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会议,为保证不同层次的毕业生顺利就业,辽宁省出台系列政策,帮大学生成功走向工作岗位。
贫困毕业生
每月可获见习补贴600元
今年,对困难家庭高校毕业生,政府将给予更多的照顾,为此,实施了辽宁省困难家庭高校毕业生就业援助资金。未就业的贫困生,可获就业见习期补贴每人每月600元。
2007年,省政府设立了 “辽宁省困难家庭高校毕业生就业援助资金”3000万元,同时要求各市政府根据实际情况设立不低于300万元的就业援助资金。凡是来自零就业家庭、城镇低保家庭、农村贫困和残疾人家庭以及在校享受国家助学贷款的2007届辽宁籍省内普通高校毕业生,或是户口档案已迁回辽宁省尚未就业的毕业于省外普通高校(辽宁籍)符合相关条件的2007届贫困生,均属于援助对象。
在专项资金中,2000万元是为贫困生提供求职补贴,每人按500元的标准,补贴辽宁籍省内高校贫困生求职过程中发生的费用。同时,政府投入1000万元用于支付贫困生的就业见习补贴,每人每月将按照600元执行。
困难家庭毕业生就业
政府“一包到底”
一旦困难家庭大中专毕业生仍存在就业难问题,尤其是普通高校毕业生,政府将对其实行“兜底”安置政策。
所谓“兜底”就是,各市、县政府为保证贫困生就业,培育和购买、储备一批社区文化指导员、智能楼宇管理员、社会调查分析师、信用管理师、家庭营养保健师等适合高校毕业生就业的公益性岗位,并通过贷款贴息、税费减免、岗位补贴等政策,在企事业单位建立一批适合高校毕业生的就业安置基地,提供即时岗位援助、实行政府“兜底”安置。年底前使所有返回生源所在市县登记失业的困难家庭毕业生全部就业。
师范生到农村当老师
政府替还贷
省内师范生毕业如果选择去农村任教两年以上者,其在校期间申请的国家助学贷款,将由政府代为偿还。没有助学贷款者,政府将一次性返还学费。
据了解,今年全省44个县每年公开招聘不少于20名(其中,人口超过50万人以上的县不少于30名)择业期内的普通高校师范类本科毕业生,到县以下农村中小学任教。其工资、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及住房公积金等按当地中小学教师标准执行。而且,值得一提的是, 凡到县以下农村中小学任教的毕业生,在校期间申领国家助学贷款且服务期满两年以上的,其贷款本金和利息由政府代为偿还,无助学贷款债务的,工作满四年,其学费由政府一次性返还。
对于回到定向地区及单位的定向及对接培养的师范类毕业生,在报到之日起3个月内,由定向地区政府和单位安置就业。拖延不安排工作的,一经调查核实,有关部门将根据情况减少直至停止该地区或单位的定向招生计划。同时,要进一步做好清退顶编在岗代课教师工作,空出的岗位优先招聘高校师范类毕业生。
自主创业各项优惠期
长达三年
今年,省政府设立了5000万元的“辽宁省大学生创业资金”,专项用于对高校毕业生创业的资金扶持。
张德祥表示,各市政府将根据实际情况设立不低于500万元的大学生创业资金。其中,沈阳不能低于1000万。而且,各市每年获得贷款的高校毕业生不得少于50人,沈阳不得少于100人。尚未设立高校毕业生自主创业小额贷款担保基金的地区,今年必须全部设立;已经设立小额贷款担保基金的地区,要适当降低贷款担保门槛,发挥担保基金的使用效能。
从事个体经营的高校毕业生,除国家限制的行业外,自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登记注册之日起3年内免交登记类、管理类和证照类的各项行政事业性收费。对自主创业且符合条件的毕业生,在其自筹经费不足时,可向当地经办银行申请小额担保贷款,对从事微利项目的,贷款利息由当地财政承担50%。对以自由职业、短期职业、个体经营等方式灵活就业的高校毕业生,各级政府要提供必要的人事劳动保障代理服务,在户籍管理、劳动关系形式、社会保险缴纳和保险关系接续等方面提供保障。
500名大学生
就有一名创业指导教师
自主创业是毕业生就业中重要的渠道之一。此后,对大学生关于就业与创业的教育将加强,每500名大学生将拥有一名创业就业指导教师。
当天,省教育厅表示,省内高校包括研究生培养单位,要把就业与创业指导课程设为公共比选课,纳入教学计划,总课时不少于20学时。同时,配备足够数量的专职教师,确保专职就业与创业指导课教师和专职工作人员与在校大学生比例不低于1:500。(记者 丁宁 摄影 王晓辉)
来源:沈阳晚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