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省教育厅 辽宁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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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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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 宁 省 财 政 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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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教发[2008]57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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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进一步加强辽宁省
“大学生就业信息工程”建设的实施意见
各市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发改委、财政局,省内普通高校:
在省委、省政府的领导下,我省认真贯彻国务院关于“加快高校毕业生就业信息化进程”的精神,于2006年启动了辽宁省“大学生就业信息工程”。经过各级部门共同努力,全省86所普通高校(含独立学院)已建立并开通了大学生就业信息网,全省大学生就业信息网络系统构架已初步形成,我省大学生就业信息网络基础环境得到了本质改善,网络求职招聘已成为我省大学生求职的重要手段之一。按照党的十七大提出的关于“积极做好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的要求,为进一步推进我省大学生就业信息化建设工作,完善网络服务功能,整合信息资源,省教育厅、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省财政厅决定进一步加强辽宁省“大学生就业信息工程”建设,现提出如下意见:
一、工作目标
按照国家信息化和电子政务建设的战略部署,紧紧围绕做好高校毕业生就业这一民生工程,在未来的5年里以辽宁省高校毕业生就业领导小组为核心,以各高校、市、县高校毕业生就业领导小组为基点,构建覆盖全省的就业、创业综合信息服务平台和信息化工作平台,使其成为政府服务大学生就业的示范工程。
二、工作任务
(一)建设就业、创业信息服务平台
1.继续推进全省就业网络基础环境建设,铺建我省大学生就业信息高速公路。以辽宁省高校毕业生就业信息网为龙头,以各高校、市、县就业信息网为基点,建立集就业政策发布、网上求职招聘、就业创业指导、在线咨询、远程视频面试、职业规划测评以及职前培训等功能为一体的信息服务网络。2008年年底前全省所有高校要建成并开通本级大学生就业信息网。
2.在做好就业政策发布、网上求职招聘、就业创业指导、在线咨询的基础上,进一步拓展网络服务功能:
(1)建立公共求职招聘信息搜索引擎。整合全省求职招聘信息资源,为毕业生和用人单位提供便捷高效的信息检索服务,实现全省范围内求职招聘信息共享,解决毕业生、用人单位之间的信息不对称问题,改善毕业生求职环境。
(2)建立远程视频面试系统。突破传统就业形式,打破时间和空间限制,提高效率,降低毕业生和用人单位的求职招聘成本。
3.建立“辽宁省大学生就业网络联盟”。组织就业信息化应用程度较高的高校成立“辽宁省大学生就业网络联盟”,通过联盟探索建立切实可行的信息共享和交流机制,实现毕业生资源信息和岗位需求信息的深度共享。逐步扩大联盟成员队伍,最终涵盖省内所有高校。
(二)建设信息化工作平台
1.完善在线办公系统。
以现有的网络体系为依托,建设集视频会议、业务视频培训、电子邮局等功能为一体的办公系统,充分发挥网络信息传递高速快捷的优势,打破时间、地域界限,降低工作成本,提高工作效率。
2.实现就业动态监测。
(1)就业状况动态监测:建立大学生就业宏观决策支持系统,实现对全省高校毕业生就业状况的动态监测、实时分析,通过就业反馈对专业设置进行预警,为政府部门制定大学生就业政策,进行高等教育规模、专业、结构调整提供辅助决策。
(2)就业援助动态监测:建立辽宁省贫困大学生就业援助跟踪调查系统,对其就业状况进行跟踪调查;建立就业援助台帐,对就业援助工作进展情况进行动态监控。
3.建立教育征信系统。
建立全省大学生个人信用信息基础数据库,将大学生学历、学位、助学贷款、学费拖欠、违纪舞弊等信息纳入大学生诚信档案,不断加大信息采集力度,提高数据质量,促进大学生诚信就业。
三、组织实施
(一)辽宁省“大学生就业信息工程”由省教育厅、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省财政厅负责总体规划、组织实施。
(二)各高校负责完成本校就业信息化建设工作。
1.丰富和完善校园就业网功能,开通远程视频面试、职业规划测评、职前培训等服务,提高服务质量,确保信息的真实性、有效性;与各级高校毕业生就业信息网建立有效链接,及时转载国家和省高校毕业生就业信息网中发布的重要信息;积极开展丰富多样的网上双选和就业指导活动;加强宣传教育工作,引导大学生到基层建功立业。
2.配合教育征信系统建设,建立本校大学生个人诚信档案,将学生学历、学位、助学贷款、学费拖欠、违纪舞弊等信息纳入诚信档案中。
3.做好就业统计分析工作,按照要求定期报送就业进展情况,实现全省毕业生就业状况的动态监测。
4.开放本校求职招聘信息资源,共同完成公共求职招聘信息搜索引擎的开发建设,实现全省就业信息资源共享。
(三)各市要积极配合“大学生就业信息工程”建设,做好本市及所属县(市)就业信息化建设。完善毕业生就业信息网络,及时发布本地招聘信息和优惠政策,吸引大学生到本市就业。
四、保障措施
(一)各高校要在设备、技术、经费等方面加大投入,保障大学生就业信息网的有效运行和各项信息化工作的顺利实施,确保大学生就业信息网切实能为毕业生和用人单位提供高质量的信息服务。
(二)加强机构建设,各高校要建立就业信息化建设管理团队,指定专人负责管理维护本校就业信息网。
(三)省教育厅将定期组织免费的信息化应用技能培训,提高就业管理人员业务素质和服务意识。
(四)建立全省就业信息化工作综合协调机制。定期召开协调会,统一协调解决信息化建设过程中的具体问题。
(五)建立考核奖励机制。省教育厅将各高校就业信息化建设情况作为重要指标纳入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评估体系,就业信息化建设测评未达到良好,就业评估不得评为良好以上。测评考核结果也将作为毕业生就业工作表彰评优的重要依据之一,测评未达到良好以上的单位不得评为先进和优秀。对就业信息化程度较高,为全省就业信息化建设工作做出突出贡献的单位将给予表彰和奖励。
五、提高认识,加强领导,确保工程顺利进行
“大学生就业信息工程”是引导和鼓励高校大学生面向基层就业的一项基础性工作,是对全省就业信息化建设工作具有现实意义和深远影响的重要举措。各级领导要高度重视,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认真履行政府促进大学生就业的职责,强化就业服务质量,着力推进“大学生就业信息工程”建设,把这项工作与解决民生、推动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有机结合起来,加大对大学生就业信息化工作的支持力度,积极创新工作思路,在人员、经费等方面予以保证,努力拓宽就业渠道、提高服务水平,营造促进大学生充分就业、成功创业的良好环境。
二○○八年五月二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