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教发[2006]41号
各市委宣传部、省内各普通高校、各市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
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引导和鼓励高校毕业生面向基层就业的意见》(中办发[2005]18号)及2006年全国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会议精神,学习贯彻辽宁省委办公厅、辽宁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引导和鼓励高校毕业生面向基层就业的实施意见》(辽委办发[2006]10号)及全省教育工作会议精神,充分发挥宣传工作对普通高校(以下简称“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的促进和推动作用,做好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现就加强我省高校毕业生就业宣传工作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加强全省高校毕业生就业宣传工作的指导思想是: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立足于落实科学发展观,立足于构建和谐社会和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伟大目标,立足于实现科教兴省、人才强省战略,坚持深化高等教育改革,坚持以人为本,尊重知识,尊重人才,充分调动社会各界力量,围绕经济建设中心,服务振兴大局,注重实效,努力把高校毕业生就业宣传工作推向新阶段,为促进高校毕业生充分就业、振兴辽宁经济和保持社会稳定,创造良好的舆论环境。
二、目标与任务
(一)目标
通过加强高校毕业生就业宣传工作,实现“四个提高”、“两个转变”,即提高各级政府的公共就业服务能力,提高国家和省、市出台的高校毕业生就业政策的执行力、影响力,提高全社会对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的关心与支持力度,提高我省毕业生就业工作队伍的指导服务水平;转变毕业生的就业观念,引导毕业生树立正确的择业观、就业观和成才观,转变高校的办学理念,使其不断更新教育观念,建立符合就业和社会需要的长效机制。
(二)任务
1.继续深入宣传党和政府对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的重视和关心,宣传国家和省、市促进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的相关政策,宣传大学生就业创业的先进事迹和典型,紧紧围绕党和国家及我省的中心工作,积极开展有重点、有针对性的高校毕业生就业宣传,在全社会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和社会环境。
2. 2006年宣传工作的重点是引导鼓励高校毕业生面向基层就业。要全面、准确和广泛地宣传国家和省委、省政府有关引导和鼓励高校毕业生面向基层就业的各项政策,充分利用各种媒介和宣传途径,采取多种形式,开展生动活泼、切实有效的宣传教育活动,引导和鼓励我省高校毕业生到基层就业创业。
3.广泛宣传高校毕业生面临的就业形势、国家发展的良好态势和“十一五”发展规划对人才的需求趋势,帮助大学生树立行行建功、处处立业的观念,增强就业的信心。
4.坚持就业宣传工作与思想政治教育相结合,引导大学生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把个人理想同国家与社会的需要紧密结合起来,自觉服务祖国,无私奉献社会;坚持就业宣传工作与就业创业教育相结合,深化教育改革,全面提高大学生的综合素质和就业、创业能力。
三、工作安排
(一)加大宣传力度,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
省内各新闻媒体要充分认识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的重要意义,切实增强责任感和使命感,要进一步加大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的宣传力度,集中宣传中央和省对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的总体要求和部署,动员社会各方面的力量,关心、促进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
(二)广泛深入宣传高校毕业生面向基层就业。
省内各报刊、电台、电视台和新闻网站等媒体要把引导和鼓励高校毕业生面向基层就业作为重要宣传主题,精心组织安排,认真做好报道。辽宁教育电视台、辽宁省高校毕业生就业信息网、《辽宁省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简报》等宣传媒介要充分发挥资源优势,开设“基层就业”专栏,与省内其他媒体一起,详细宣传解读基层就业的各项政策、报道基层就业动态及先进人物的典型事迹。
(三)加强全省高校毕业生就业宣传工作队伍建设。
要在全省建立一支责任心强、专业素质高、热心从事毕业生就业工作的宣传工作队伍,这是做好全省高校毕业生就业宣传工作的重要保证。各高校、各市地要加强就业宣传工作队伍建设,落实领导责任制,明确任务,专人负责,切实做好高校毕业生就业信息报送工作。要及时报送毕业生就业工作的动态信息和新出台的政策、措施,交流成功经验,宣传报道先进典型等。
(四)征集毕业生基层就业先进典型事例,组建大学生基层就业、自主创业报告团。
为充分发挥典型的辐射示范作用,省教育厅向全省高校和各市地征集毕业生基层就业先进典型100例,并将汇编出版,广泛宣传。各高校、各市地要抓住这一契机,深入挖掘本校和本地区毕业生基层就业先进典型,及时上报。
省教育厅每年将组建大学生基层就业、自主创业辅导报告团,深入高校巡回举办讲座。
四、工作要求
各新闻媒体要坚持正确的舆论导向,及时准确地宣传国家和我省鼓励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的各项政策,宣传各高校、市地促进毕业生就业、创业的先进经验,弘扬高校毕业生自主创业、基层就业、乐于奉献的时代精神。
各地方政府要把宣传工作作为就业工作的一项重要内容列入议事日程,并纳入工作目标考核体系。要完善工作机制,提高工作水平,进一步加强与各新闻媒体的联系,积极探索创新有效的宣传途径和方式。要着力宣传中央和省、市促进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的政策措施,特别是鼓励高校毕业生面向基层就业的优惠政策,引导各有关职能部门认真执行好各项政策;宣传各级党委、政府、毕业生就业工作部门贯彻落实有关文件精神,积极为高校毕业生排忧解难,在加强领导、开拓市场、做好指导服务、开展职业培训,加强就业工作管理等方面的好做法;宣传各高校深化教育教学改革、拓宽就业渠道,为促进毕业生就业真抓实干的好经验;宣传各种所有制企业和基层单位积极吸纳高校毕业生就业,切实落实有关政策的先进典型;宣传高校毕业生转变观念、自强自立、扎根基层、艰苦创业的典型事例。
各高校要把宣传工作作为就业工作的重要内容来抓,要把就业宣传工作与毕业生思想政治教育、毕业教育紧密结合起来,使之贯穿于就业指导工作的全过程,利用校园网、校报、校内宣传栏等进行宣传。
各有关单位要加强协调,密切配合,精心组织,狠抓落实,切实有效地做好高校毕业生就业宣传工作。
中共辽宁省委宣传部
辽宁省教育厅
二○○六年五月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