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大学生回本地就业一个月内安排见习
辽宁省政府近日下发《关于做好2008年全省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的通知》,要求全省各级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要建立“绿色通道”,对回到本地的毕业生进行就业登记或失业登记,并在自登记之日起1个月内,为其推荐就业岗位、安排就业见习或技能培训。
据了解,今年辽宁共有高校毕业生22.9万人,比上年增长4.2万人,截至5月末,高校毕业生签约率为44.8%,大学生就业仍有较大压力。
为此,辽宁省政府要求,全省各级政府要结合本地实际,实施更加积极有效的就业政策,做好毕业生的就业指导服务工作。建立实习实训基地,开展技能培训和就业见习,吸纳毕业生服务基层,鼓励毕业生自主创业。要大力发展区域经济,多渠道创造就业岗位,综合运用财政、税收、金融等方面的优惠政策,鼓励各行各业吸纳毕业生就业,大力扶持毕业生自主创业和灵活就业。
同时,辽宁在原重点援助城市低保户、零就业家庭、农村贫困户、残疾人家庭高校毕业生就业的基础上,首次将城市低保边缘户、农村低保户家庭的高校毕业生也列为就业援助对象,全省各级政府今年将购买、储备5000个公共就业服务岗位,对上述群体中经过就业技能培训、岗位见习后仍未实现就业的毕业生实行兜底安置。
来源:新华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