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8日
,辽宁省高校毕业生就业市场大连高校分市场揭牌仪式在大连理工大学图书馆多功能厅举行,辽宁省教育厅副厅长何晓淳、辽宁省高校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副主任范龙、市场部部长宋志海和在连11所高校主管就业工作校长及就业工作部门负责人参加了揭牌仪式,揭牌仪式由范龙副主任主持。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教育部和省政府关于加强高校毕业生就业市场建设的要求,促进全省高校毕业生就业市场建设,辽宁省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领导小组和辽宁省教育厅决定在东北大学等40所高校设立辽宁省高校毕业生就业市场分市场,其中大连地区有11所高校设立了分市场,分别为:大连理工大学、大连海事大学、大连民族学院、东北财经大学、大连交通大学、大连轻工业学院、大连水产学院、辽宁师范大学、大连医科大学、大连职业技术学院、大连商务职业学院。
揭牌仪式上,范龙副主任宣读了《关于在东北大学等四十所高校设立辽宁省高校毕业生就业市场分市场的决定》,何晓淳副厅长为在连11所高校毕业生就业市场分市场授牌。
揭牌仪式后召开了座谈会。各高校主管校长纷纷对分市场的建立表示祝贺和欢迎,并表示在今后的工作中,要认真履行分市场的责任和义务,自觉地接受辽宁省高校毕业生工作领导小组的领导,认真遵循就业市场的规章制度。同时,要以分市场的设立为新的契机,进一步加强学校毕业生就业市场的建设,进一步拓展毕业生就业市场的容量、提高市场层次、维护就业市场的秩序,以此促进更多毕业生实现充分就业,进而提升学校毕业生就业工作的整体水平和质量。一些高校负责人还就如何更好地促进高校毕业生就业市场规范化、充分发挥高校毕业生就业市场的公益性和主渠道作用提出许多意见和建议。
何晓淳副厅长在座谈会上指出,近年来,我省毕业生就业工作在就业市场的管理建设和规范、制定大学生就业政策、为用人单位提供服务、开展毕业生就业对策的探索和实践、引导毕业生自主创业等诸多方面都取得了较好的成绩,本次仪式的举行标志着一个覆盖全省的辽宁省大学毕业生就业统一市场正式启动。何晓淳副厅长指出,各高校要结合本校实际,进一步完善“市场导向、政府调控、学校推荐、学生与用人单位双向选择”的就业机制,充分发挥高校毕业生就业市场的公益性和主渠道作用,毕业生市场要做到有形市场与无形市场相结合,充分发挥就业市场的载体作用和协作体的作用,发挥网络资源优势,为毕业生和用人单位提供高效、优质服务。通过建立就业服务制度,强化服务观念,改进服务方式,提高服务质量,使毕业生树立自主就业、择业的观念,养成主动到市场找工作的习惯,以此来激励学生在校刻苦学习、端正学习态度,进而推动高等教育改革。他指出,要创造性地开展工作,积极探索毕业生市场发展规律,完善高校毕业生就业市场体系,积极与人才市场、劳动力市场密切合作,促进毕业生市场、人才市场、劳动力市场三大市场的互通互联、资源共享、共同发展,为振兴辽宁老工业基地做出更大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