感觉统合训练实训室管理规定
一、根据教学计划和学校安排参加训练室活动,与感觉统合训练内容无关的教学或活动禁止使用感觉统合训练实训室。
二、每个班级要有负责人,负责人在其他同学进入训练室之前先检查训练室里的设备,教具及训练室内的其他物品是否完好。如果有损坏的,请及时报告给管理老师。否则按照该班损坏处理。
三、 进入训练室后听从任课教师及管理人员的安排,不可擅自动用教具等。
四、在训练室内,请保持安静,不得做与实训室无关的事情,如玩手机、听音乐、打闹、吃零食、喝饮料等。
五、养成良好的卫生习惯。保持训练室的干净。器械、设备、用具用完擦干净,放回原位。
六、爱护公共设施及教具等,轻拿轻放。不知道如何使用的可以请教老师。凡有损坏的,照价赔偿。
七、每班的负责人要安排与管理好训练室的物品与卫生。
八、不允许带外来人员进入训练室。不得将训练室的物品借给外人,或者带走。
九、下课后,打扫好卫生,并断开电源,关好门窗。
以上条例由感觉统合训练实训室管理人员和使用该教室的部门共同负责监督检查,并负责查清造成公物损坏的责任人,造成公物损坏的责任人须按学校相关管理规定及时缴纳赔偿金,逾期不交者将予以严肃处理。
鞍山师范学院高等职业技术学院
2015年3月10日